扬远法务│企业印章管理须知
一、企业进行印章管理的重要性与意义 印章管理是很多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一部分,但也有相当一部分单位并未重视公司的印章管理,尤其是涉及公章之外的其他印章,如财务部、人力资源部及公司其他部门、分支机构的印章等。与很多国外的法律法规不同,中国法律及实践中对加盖公司印章的证据效力尤其重视,且证明力极强。 从某种程度上来说,公章是公司权力的象征,在某一书面文件上加盖公章,就意味着印章上的主体就要对该文件的真实性和效力提供信誉担保和承担相应的责任。若公章管理不够规范,对公章的保管随意,其他员工很容易接触到公章,可能会给公司带来巨大的风险与损失。 二、公司印章介绍 公司印章主要分为五种: (一)公章,用于公司对外事务处理,工商,税务,银行等外部事务处理事需要加盖。 (二)财务专用章,用于公司票据的出具,支票等在出具时需要加盖,通常称为银行大印鉴。 (三)合同专用章,顾名思义,通常在公司签订合同时需要加盖。 (四)法定代表人章,用于特定的用途,公司出具票据时也要加盖此印章,通常称为银行小印鉴。 (五)发票专用章,在公司开具发票时需要加盖。 不同的印章没有严格意义上法律效力大小高低的区别,只要是符合法律规定的盖章要求并且意思表示真实,印章均为有效。但是,由于印章的使用范围大小不同,导致人们以为印章有效力大小之分。 例如:合同所盖印章并非合同专用章,而是采购专用章、项目专用章等,合同是否有效? 除非有证据证明相反事实,否则一般认定为有效。合同上加盖的印章虽然并非合同专用章,不符合签订合同的一般原则和规定,但这是该公司自身管理方面存在的漏洞,如该公司不能提交相应的证据,证明合同所涉印章与公司无关或为他人私盖,即应认定公司承认合同的效力。 公章在所有印章中具有最广的使用范围,是法人权利的象征,在现行的立法和司法实践中,审查是否盖有法人公章成为判断民事活动是否成立和生效的重要标准。除法律有特殊规定外(如发票的盖章),均可以公章代表法人意志,对外签订合同及其他法律文件,具有极高的法律效力,凡是以公司名义发出的信函、公文、合同、介绍信、证明或其他公司材料均可使用公章。 三、印章管理中面临的相关问题 目前,印章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主要有: (1)印章管理不善、不重视、不规范; (2)越权使用印章签订合同甚至提供担保; (3)印章失控,完全交由他人管理; (4)私刻印章、伪造公章; 小知识:简单介绍一下“萝卜章” “萝卜章”,也就是被伪造的印章,这里专指被伪造的企业印章。 《刑法》第二百八十条就伪造企业印章的行为规定了刑事责任:“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 可见,认定构成伪造印章罪只要有伪造行为即可,立法者并不要求行为人实际使用、造成损失或者情节严重。 但一般而言,如果伪造印章的行为情节显著轻微,比如行为人伪造后并没有使用,则可以依据《刑法》第十三条,认定伪造行为不构成犯罪,仅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对行为人进行行政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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