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租人擅自转租房屋,出租人能否解除合同?
有关房屋租赁的纠纷中,最常见的就是因房屋转租引发的纠纷,扬远律师就结合一则案例为您分析房屋转租的相关问题。 案例简介: 2017年2月14日,出租人何女士将名下一套产权房出租给刘先生,供其居住使用。双方自行协商后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约定每月1号支付当月租金,每月租金2000元;租赁期限自2017年2月15日至2018年2月14日;任何一方违约的,须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2000元。 2017年5月1日,何女士到房屋查看水电情况时,发现实际居住人是王先生。后得知,刘先生于4月15日将房屋转租给王先生,每月租金2500元。何女士十分气愤,认为刘先生未经同意转租给别人,已经构成违约,要求解除合同并支付违约金2000元。刘先生则认为,双方合同并没有约定不得转租,刘先生只要按月向何女士支付租金即可,不构成违约,不同意解除合同并支付违约金。双方多次协商无果,何女士于2017年5月30日起诉至法院,要求解除合同并支付违约金2000元。 法院裁判: 法院经审理认为,双方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均应按约履行。刘先生未经何女士同意,不得转租给他人使用,其行为已经构成违约,根据双方的约定,刘先生应当支付违约金2000元。最终,法院支持了何女士的诉讼请求。后刘先生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法院最终驳回上诉,维持了一审法院的判决。 律师评析: 根据法律的规定,合同的解除方式主要有法定解除、约定解除和协商解除。法定解除,顾名思义是具备法律规定的条件后即可解除合同;约定解除是指出现合同约定的情形时,一方可以解除合同;协商解除是指双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可以解除合同。本案中,合同并未约定解除合同的条件,双方并未协商一致,所以并不存在约定解除和协商解除的情形,那是否具备法定解除的条件呢? 我国《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因此,转租是必须征得出租人同意的,并不因双方在合同中不存在明确约定而可以认为承租人获得了转租权,只要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出租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因此,本案中刘先生辩称没有明确约定即当然获得转租权是没有法律依据的,刘先生的转租行为已经构成违约,何女士当然获得法定解除权。因此,何女士通过诉讼行使自己的法定解除权具备充分的法律依据;同时,因刘先生已经构成违约,根据双方的合同约定,刘先生应当向何女士支付违约金。 上海扬远律师事务所房产团队专注于房屋买卖、租赁、使用权房屋承租人的变更及指定等房产纠纷,为您提供法律咨询、非诉磋商及诉讼代理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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