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灾事故原因无法认定,相关责任如何判定?
因与养老院多次协商未果,老人家属认为由于养老院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导致老人被烧伤后不治身亡,对此,养老院应承担赔偿责任,故将养老院告上法庭,起诉要求对方支付医疗费、丧葬费和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56万余元。 审判观点: 本案中,被告虽在火灾发生后对陈某实施了一定的救护措施,但根据消防部门的调查及法院查明的事实,难以认定被告在平时对于火灾发生的安全隐患完全尽到应尽的审慎注意义务。由于被告将火灾现场破坏,且从其举证亦难以认定其在火灾发生后尽到了及时报警的义务,从而导致火灾原因难以认定,故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一条第二款规定:火灾扑灭后,发生火灾的单位和相关人员应当按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的要求保护现场,接受事故调查,如实提供与火灾有关的情况。第六十四条第五项规定:故意破坏或者伪造火灾现场的,尚不构成犯罪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依据上述法律规定,故意破坏或者伪造火灾现场是违法行为,实施上述行为将受到公安机关的行政处罚。 在火灾事故调查工作中,有效的现场保护是准确认定火灾原因的前提。如果火灾现场遭到破坏,将导致火灾原因难以认定,还会影响事后相应责任的追究。上述案件中,如果养老院保护好火灾现场,火灾原因能够查清,或许就能证明自己已尽到安全保障义务,从而免责。 律师提示: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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