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之声:拿什么保护你,我们的小鄢成
2020年1月29日,湖北黄冈红安县河镇17岁脑瘫儿鄢成,因父亲疑似新冠肺炎被隔离,鄢成生活无法自理,但却无人照顾,独自在家六天后离世的消息,引发了社会广泛关注和反思。从小身患残疾,母亲又因鄢成的弟弟检查出也是智障儿,精神崩溃而自杀,鄢成是在常人难以想象的困境中长大的孩子,他的离世,让深爱他的父亲痛恨终生,也让更多心智障碍者家庭倍感痛心和无助,一些心智障碍者的父母,发出了“等我老了,等我走了,把你托给谁?”的呼声,这是一个又一个心智障碍者家庭绕不开的问题,也是国家和社会必须认真关注和亟须解决的现实问题。 痛定思痛,很多人都在思考如何更好地保护像鄢成这样的心智障碍者家庭?扬远家事团队律师,从法律层面方面提供一些“法律保障“意见: 1、委托监护 未成年人或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我国法律明确规定父母为其法定监护人。但实践中,存在父母作为监护人因身体健康等情形无法履行监护职责的情况。《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六条规定,父母因外出务工或者其他原因不能履行对未成年人监护职责的,应当委托有监护能力的其他成年人代为监护。未成年人和心智障碍者的父母,可以通过与自然人或组织(详见《民法总则》第三十六条)签署委托监护协议,为孩子提前指定监护人。如果鄢成的父亲能在法律人士的帮助下,找到监护人签订委托监护协议,在父亲被疑似新冠肺炎被隔离无法履行监护职责时,预先指定的监护人依约照顾鄢成的生活起居和人身安全,并及时送往医院进行医疗救治,悲剧则完全可以避免。 2、遗嘱监护 2017年10月1日实施的《民法总则》第二十九条规定被监护人的父母可以通过遗嘱的方式指定监护人。作为监护人的父母尤其关注需要被长期照顾的心智障碍的子女,在自己老了,或离开人世的时候,残障孩子由谁来照顾,法律规定被监护人的父母可以在自己的遗嘱中为自己的孩子指定监护人,同样,被指定的监护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合法成立的组织(详见《民法总则》第三十六条)。当父母身故遗嘱生效时,遗嘱指定的监护人依约履行监护职责。遗嘱监护,可以有效避免未成年人或心智障碍子女无人监护的情况发生,也可以凭借指定监护人的协助,保障子女的遗产继承权利能够顺利实现。 3、特殊情况或突发情况下的监护制度 《民法总则》第三十二条规定,没有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的,监护人由民政部门担任,也可以由具备履行监护职责条件的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担任。 如遇到突发情况(如亟需被隔离)来不及找监护人,又该如何应对呢? 《民法总则》三十三条规定了成年人的意定监护制度,是当下和未来社会的迫切需求,但像鄢成这样的心智障碍者及身体障碍者家庭的监护由于缺乏可操作性和有效的法律监护监督机制,法定监护人的委托监护并没有得到广泛有效的适用,未成年人、心智障碍者的人身安全得不到有效照护,身心遭受侵害现象仍然普遍存在。17岁的脑瘫儿带着很多人的爱与牵挂离开了我们,这一突发事件,让人警醒,如何让悲剧不再重演?作为小小的法律共同体,我们扬远律师希望,我们国家立法部门能在万众期待的《民法典》中健全我国监护法律制度,建立以家庭监护为基础,以社会监护为保障,以国家监护为补充的完善的社会监护制度,给更多心智障碍及身体障碍者家庭带来法律上的安全和温暖,相信我们国家会建立起更加完善的监护制度,来维护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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