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家》:丈夫给情人买房,妻子该怎么办?
近日,由孙俪、罗晋等人主演的《安家》正在热播,《安家》讲述了房地产中介们帮助客户买房、卖房、与租房,并时常被裹挟着卷入客户人生里的故事。电视剧通过房地产中介的视角,展现出生活中的歌舞升平与一地鸡毛,见证着骨感的现实与真实的生活。 其中第十二集里,土豪“阚文涛”要给自己的知心情人“知否小姐”买房,阚文涛的老婆“冯玉华”不满,跑到房产中介门店里,掌掴中介“房似锦”。 看到这样的情节,有人会想:“他们在这家中介买不成,“阚文涛”还会去找别家中介,难道“冯玉华”要打遍全上海滩的房地产中介吗?” 这不免有些荒诞,那么从法律的角度来看,身为妻子的“冯玉华”,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呢? 夫妻不分你我,财产共有! 我国《婚姻法》第17条规定: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夫妻对财产另有约定的除外。 如果通过合法手段查实,丈夫使用夫妻共同财产给情人买房,妻子可依法以夫妻共同财产为理由要求其返还。这里有一个现成出名的案例:经济学家郎咸平郎教授的原配妻子,以房子车子是两人婚内的共同财产为由,成功要求空姐情人返还购房款。 本质:违反公序良俗的赠与行为无效 丈夫给情人买车、买房、买各类奢侈品,在法律上,本质是赠与行为,但是上述赠与行为因违反了公序良俗原则而无效,赠与行为无效的后果就是要返还财产。 需要注意的是: 1、如果直接赠与的是钱款,返还财产时应返还全部,而不是一半。很多人认为夫妻财产两个人都享有一半的份额,事实上,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财产是夫妻二人共有的,每个人都对全部财产享有权利,并不区分份额。 2、如果是丈夫把自己名下的房产过户给情人,那么可以要求返还房屋,因为赠与的是房子。而如果是出资购房,那么,因为赠与的是购房款,所以只能要求返还出资及利息。 婚姻不易,且行且珍惜!在婚姻出现危机时,应当冷静情绪,必要时,也可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奉法者强,则国强!—《韩非子•有度》 扬远律师团队愿以专业力量助托您扬帆向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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