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一男孩骑小黄车被撞身亡 父母起诉ofo索赔878万元
2016年年底以来,共享单车以细胞分裂般的速度占据了城市街道的空白空间。人们在感慨社会发展速度快、新事物对人类影响大之余,也发现了在阳光之下的共享单车有阴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第一款明确规定“驾驶自行车、三轮车必须年满12周岁。”而依据上海市公安局静安分局交通警察支队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该男孩未满12周岁,驾驶自行车在道路上逆向行驶,且疏于观察路况,未确认安全通行,负本起事故主要责任;上海弘茂汽车租赁有限公司驾驶员王某疏于观察路况,未确认安全通行,负本起事故次要责任。 至于人身损害标准赔偿数额,在此案中,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7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16条的规定,应包括以下项目: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精神损害抚慰金。至于878万是否合理,则应该看此案具体花费情况,视情况而定。 每一件新事物的诞生,都是随着时间而不断完善的。ofo亦是如此,在面对共享单车这一类新兴事物的时候,应抱有积极的态度去接受它,不能面对问题而否定。不断完善它的配套制度,探索其生存之道。 |
联系方式: 电话:021-68823283 68823286 手机:18516773845 邮箱:office@yangyuanlaw.com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738号(胜康廖氏大厦)20楼2001-2002室(地铁九号线商城路2号口出,直行150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