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发现对方隐匿财产,我该怎么办?
在离婚纠纷中,最常见的就是夫妻双方财产的分割问题,这也是离婚诉讼中的难点。然而,扬远律师团队在日常的法律咨询中,时常会碰到这样一类问题:离婚后一段时间突然发现对方隐匿财产的线索,在离婚过程中并未分割该隐匿的财产,我该怎么办?能不能重新起诉主张分割该财产?今天,扬远律师团队民事法律中心就上述问题为您简析一二。 一、何为隐匿财产? 简言之,就是恶意转移财产。现实生活中,不乏部分夫妻为达到多分财产的目的,离婚时将夫妻共同财产转移至第三人名下,或者肆意挥霍财产、以造成夫妻名下无共同财产的表象,或者隐瞒自己个人名下的某些财产,导致对方在财产分割过程中因不知道有该财产而少分或者不分。 二、隐匿财产包括哪些行为? 现实中常见的隐匿财产的行为包括将夫妻共同财产存放在对方不知道的银行账户内;以第三人名义开立银行账户、但实际控制人为自己;将夫妻共同财产以出售的名义交付第三人,待婚姻关系解除后将上述财产从第三人处取回;伪造夫妻共同债务,要求对方共同承担债务;将夫妻共同财产低价变卖给他人或故意毁损夫妻共同财产,导致对方少分或不分。 三、离婚后发现对方有隐匿财产的行为该怎么办? 我国《婚姻法》第四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据此规定,离婚后发现对方有隐匿财产的行为的,可以提起诉讼,要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需要注意的是,要有充分的证据证明对方有隐匿财产的行为,最关键的就是提供财产线索。 此外,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三十一的规定:“当事人依据婚姻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为两年,从当事人发现之次日起计算。“所以,请求再次分割共同财产的诉讼应在发现隐匿财产的次日起两年之内提出,否则将追不回该隐匿的财产。因此,扬远律师建议您一旦发现上述财产线索,应及时咨询专业律师,并尽快向法院提起诉讼,否则将丧失请求重新分割共同财产的胜诉权,损害自身的利益。 综上,扬远律师提醒您:“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隐匿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总归会留下线索,以此方式达到多分财产的目的是不可取的,也终将面临法律的严惩、承担法律责任。作为受害方,如您一旦发现对方有隐匿财产的行为,请及时主张权利,通过诉讼维护自身权益。 上海扬远律师事务所民事法律中心致力于民事领域婚姻、继承等法律问题研究和案件代理,以专业精神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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