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婚外情人赠送财产是否受保护
现代社会中,时常出现夫妻一方擅自将共同财产赠与他人的纠纷,比如有配偶的一方与他人婚外同居,为了保持或解除这种同居关系,瞒着配偶擅自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他人,发生纠纷。面对这种情况,我们应当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利益呢? 1.明确什么是夫妻财产 夫妻共同财产是基于法律的规定,因夫妻关系的存在而产生的。在夫妻双方未选择其他财产制的情形下,夫妻对共同财产形成共同共有,而非按份共有。根据共同共有的一般原理,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共同财产应作为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夫妻对全部共同财产不分份额地共同享有所有权,夫妻双方无法对共同财产划分个人份额,在没有重大理由时也无权于共有期间请求分割共同财产。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一)第17条规定:“夫或妻对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夫妻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处理权,并不意味着夫妻各自对共同财产享有一半的处分权。只有在共同共有关系终止时,才可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确定各自份额。 2.向婚外情人赠送财产是否受保护 根据《民事审判指导与参考》(2013年第2集,最高法院民一庭)中《夫妻一方擅自将共同财产赠与他人的纠纷应如何处理》论述: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不分份额地共同享有所有权,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处分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协商一致,任何一方无权单独处分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夫妻一方超出日常生活需要擅自将共同财产赠与他人,这种赠与行为应认定为无效;夫妻中的另一方以侵犯共有财产权为由请求返还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3.以配偶和婚外情人为共同被告提起诉讼 在提起诉讼时,根据《法律适用(2014年第1期)》中《<婚姻法>司法解释(三)适用中的疑难问题》(最高法院民一庭吴晓芳)论述:当财产被他人无合法依据占有时,所有权人有权根据物权的追及效力要求非法占有人返还财产,夫妻中的受害方可以行使物上请求权,以配偶和婚外同居者为共同被告,请求法院判令其返还财产。 扬远律师团队民事法律中心,长期专注于民事法律领域的婚姻、继承、房产、征收类法律问题的研究与案件代理,凭借专业力量,依法维护当事人最大利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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